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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3-03-07 14:50 来源/作者:贵州美术网 整理:贵州美术网 点击:

录取原则:在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美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时,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校考专业成绩湖北省前五名考生,其他省前三名考生(招生计划10人以上省份),在所在省招生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美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我校予以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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