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师范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3-03-07 14:29 来源/作者:贵州美术网 整理:贵州美术网 点击:次
录取原则
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并且专业课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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