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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3-03-07 16:01 来源/作者:贵州美术网 整理:贵州美术网 点击:

 

录取办法:
 
1.我校将根据艺术团的需求及不同项目艺术特长生的情况,从报名考生中择优认定一部分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艺术特长突出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按照天津市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2.我校根据艺术团需要及测试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各项目合格人数。若某项目没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则取消本年度该项目招生计划。
 
3.测试合格的考生成绩分为A、B、C三个等级,均享受天津市高考艺术特长生录取政策。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在本科一批艺术特长生志愿栏或本科二批平行志愿的院校Ⅰ志愿栏内填报我校,可增加分值安排专业,具体为:A级增加40分安排专业,B级增加20分安排专业,C级按照原始高考成绩安排专业。
 
4.测试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需在2013年6月25日—6月27日来我校大学生活动中心115室确认登记高考志愿,否则将视为放弃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不再享受我校艺术特长生优惠政策。
 
5.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进校后必须参加艺术团日常排练、集训、演出和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网 址:www.tust.edu.cn
 
联系电话:60273275 、28113336
 
乘车路线:乘95路、97路、855路、823路、808路、629路、676路、652路、631路、859路公共汽车均可到达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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