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安工程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3)
考点编号 |
考点名称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点单位 |
详细地址 |
1 |
兰 州 |
1月26-27日 |
1月28日 |
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
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1240号 |
2 |
郑 州 |
2月17-18日 |
2月19日 |
郑州市106中学 |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3 |
潍 坊 |
2月19-20日 |
2月22日 |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 |
4 |
西 安 |
2月27-28日 |
3月1日 |
西安工程大学 |
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
注:以上4个考点,只接受除陕西省以外的16个招生省份考生报考。
4.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我校2013年在哈尔滨、潍坊、郑州、西安和兰州等5个城市设置报名考试点。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考点编号 |
考点名称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点单位 |
详细地址 |
1 |
哈尔滨 |
1月24-25日 |
1月26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2 |
兰 州 |
1月26-27日 |
1月28日 |
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
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1240号 |
3 |
郑 州 |
2月17-18日 |
2月19日 |
郑州市106中学 |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4 |
潍 坊 |
2月19-20日 |
2月22日 |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 |
5 |
西 安 |
2月27-28日 |
3月1日 |
西安工程大学 |
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
注:以上5个考点,只接受除陕西省以外的17个招生省份考生报考。
注:
1.根据甘肃省招办规定,招生院校在甘肃省设点考试的专业,原则上不得同时在院校所在地和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点接受甘肃省考生参加相同专业的校考。
2.报考我校美术类、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表演(形象设计与策划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专业课考试,同一专业重复考试者成绩无效。
报名手续
1.考生在我校指定考点领取招生简章及报名登记表。
2.考生要仔细阅读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上的报名信息,要求字迹工整,内容详实。我校专业课考试不采集专业志愿信息,以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录取。
3.考生需提供2013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及统考专业合格证(未组织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除外)。
4.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一底片照片三张(其中两张贴在准考证上,一张贴在报名表上)。
5.报考表演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的考生须提供着泳装的彩色照片四张(包括前全身、侧全身、前上半身、脸部特写各一张)。
考试
1.考试内容:
(1)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摄影和动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
a.形体测试:测量身高、体重、三围等尺寸(请自备泳装)和目测;
b.模特表演技巧考核:自备服装走台表演;
c.身体协调性测试(舞蹈、健美操任选一,音乐磁带、光碟、道具自备);
d.口试。
(3)表演(形象设计与策划方向)专业
考试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考生必须全部参加,缺一不可;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面试:a.自我形象设计展示及介绍(结合流行时尚、身型特征、服饰搭配、妆面、发型设计等对自我形象进行分析介绍);b.才艺表演(服装、道具、乐器等自备);
笔试:a.文艺、形象设计等基本知识考核;b.根据所提供材料进行评述。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试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考生必须全部参加,缺一不可;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面试:a.播读指定稿件;b.朗读自备稿件;c.即兴评述;
笔试:a.综合知识测试;b. 写作。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笔试:a.综合知识测试;b.写作。
2.其它事宜: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我校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入场,并自备画具、画板、水粉颜料、道具等,考生食宿自理。
3.成绩公布:考生可于2013年4月10日前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xpu.edu.cn)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和各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从我校招生网下载打印,不再单独发放专业课校考合格证,同时将合格考生信息上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
美术类专业考试测试目标
1、素描:
(1)考察学生的绘画构图能力,要求画面构图布局合理,比例关系适度。
(2)考察学生的基本造型能力,要求形象塑造准确,画面层次表现丰富。
(3)考察学生素描技法的熟练程度。
2、色彩:
(1)考察学生的绘画构图能力和造型能力,要求画面构图布局合理,器物造型准确,比例关系适度。
(2)考察学生绘画色彩知识掌握程度,要求画面色调准确、丰富,富有表现力,色彩关系合理。
(3)考察学生对色彩绘画工具的掌握程度,要求调色熟练,做画用笔果断、流畅、表现力强。
录取原則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课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均合格[湖南省、广东省美术类专业只需统(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若省级招办对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各专业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1)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校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湖南省、广东省美术类专业以专业课统考成绩为依据进行综合分计算。
(2)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和表演(形象设计与策划方向)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服装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艺术设计高职(专科)专业: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
根据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2]44号)精神,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摄影和动画专业:按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陕西省播音类、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表演(形象设计与策划方向):按陕西省表演类专业课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服装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和艺术设计高职(专科)专业:按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陕教资[2006]53号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摄影和动画专业均为9000元/年;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表演(形象设计与策划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为11000元/年;服装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和艺术设计高职(专科)专业均为9000元/年。
其它事项
1.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工作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和20余项专项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及精进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同时学校采取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诸多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详情见我校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