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3-03-07 14:07 来源/作者:贵州美术网 整理:贵州美术网 点击:次
1、由我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份的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及其专业方向,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文化课成绩/7.5)*0.3+(专业课成绩/3)*0.7 】
2、由我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省份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 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文化课成绩/7.5)*0.5+(专业课成绩/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