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程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3-03-07 15:20 来源/作者:贵州美术网 整理:贵州美术网 点击:次
计分方法:
1、声乐、器乐专业特长:专业项占90%,视唱占10%;舞蹈专业特长:专业项占90%,素质技巧与动作模仿占10%。
2、专业项、视唱、素质技巧与动作模仿、加试项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
3、考生考试的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总成绩=(专业项得分+加试项得分)×90%+视唱或素质技巧与动作模仿项得分×10%。(加试项成绩60分为加分起加线,满60分计1分,60分后每增加1分计0.1分,以此类推,最高分不超过3分)
录取原则:政审、体检合格,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通过考生所在省文化、专业统考合格线,在此基础上,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